名臣健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9    报告与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8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4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分别于201959日、516日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债务重组》。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依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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