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健康: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9    报告与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9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1028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10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3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6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5,572.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81.6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690.5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7]G1401165049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17 12 27 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8 1 11 日与全资子公司广东名臣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资金用途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备注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44050165010109002919

研发中心项目及发行费用

已销户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64056951982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本次销户

679569678875

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5840000610120100005891

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在建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销前账户余额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640569519823

93,175,082.16

679569678875

2.51

合计

93,175,084.67

近日,公司已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3,175,084.67元划转至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成了该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部分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所对应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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